小一入學統籌辦法
by School-hk -5/2/2024
小一入學統籌辦法
小一入學統籌辦法要點
- 小一入學統籌辦法之主要目的為消除進入較受歡迎小學的激烈競爭對幼童帶來的壓力,及對幼稚園教育所造成的不良影響。
- 小一入學統籌辦法將全港劃分為三十多個「小一學校網」,家長在「小一入學申請表」上須根據住址填報其所屬的「小一學校網」編號。
- 直接資助計劃(直資)小學、私立小學及英基學校協會屬下小學的小一學位並不在小一入學統籌辦法之內。家長如希望子女入讀此類學校的小一班級,可自行向這些學校申請。(詳請可參閱: 全港直資/私立小一報名資訊 (2025-2026))
- 整個小一入學統籌辦法分為兩個階段:「自行分配學位」階段及「統一派位」階段。
流程
source: EDB
「自行分配學位」階段
- 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家長可以不受地區限制,向任何一間官立或 資助小學遞交申請,但家長應盡可能為子女選擇較接近居所的小學, 以減輕兒童往返學校的困難。
- 如家長同時向多於一間官立或資助小學申請學位,其子女的自行分配 學位申請將會作廢。
- 由學校自行分配的學位分為兩類:
- 甲) 為有兄/姊在該小學就讀或父/母在該小學就職的申請兒童提供的學位
- 約佔學校小一學額30%
- 未能盡用的學額,學校可根據「計分辦法準則」自行分配
- 如有不足之數,以原本預留作統一派位的學額填補
- 凡屬此類別的申請兒童,必獲取錄
- 乙)根據「計分辦法準則」分配的學位
- 佔學校小一學額不少於20% - 學校不可進行任何形式的筆試或面試
- 甲) 為有兄/姊在該小學就讀或父/母在該小學就職的申請兒童提供的學位
- 獲得自行分配學位的申請兒童姓名將在有關的學校張貼,家長須於指定 的日期到獲取錄的學校為子女辦理註冊手續。倘若家長未能在指定限期 內辦理註冊手續,則會被當作放棄自行分配學位論。若學校最終未能於 二○二五至二○二六學年開辦獲政府資助的小一班級,其在「自行分配 學位」階段已取錄的學生,教育局會為他們另行安排小一學位。
計分辦法準則
- 當申請自行分配學位(乙)項類別的人數超出其學位數目時,校方須按照 下列「計分辦法準則」甄選學生:
source: EDB
「統一派位」階段
- 未獲自行分配學位的兒童,將參加統一派位,而毋須另行申請。
- 教育局在二○二五年一月上旬以書面通知有關家長於指定的日期內到 指定的統一派位中心為其子女辦理選校手續。家長若在一月十三日 仍未收到選校通知書,應盡快致電學位分配組查詢。
- 一般情況下,統一派位約佔學校小一學額50%,其中10%不受學校網 限制,家長可選不超過3所任何學校網(亦包括住址所屬小一學校網) 的小學。
- 學校餘下大約90%的統一派位小一學額是受學校網限制的學校選擇。 家長應依照意願將其學校網內可供選擇的小學排列先後次序,填入 表格內。
- 若家長曾為子女申請其網內某一小學的自行分配學位而未獲取錄 仍可將該小學列入其選擇之內。
- 統一派位電腦程序首先會處理不受學校網限制的學校選擇,然後處理 住址所屬小一學校網的學校選擇。統一派位基本上是以家長的選擇為 依歸,若學校的小一學位求過於供時,電腦將按「隨機編號」分派, 務求公允。
- 統一派位結果將於二○二五年六月四日至五日透過郵寄方式,上門 派遞給家長。家長亦可選擇透過電話短訊(SMS)或「小一入學電子平台」 接收結果。家長須在指定期間前往獲派的小學為子女辦理註冊手續。
其他注意事項
- 家長必須留意,法例規定所有足齡六歲或以上的兒童必須入學。
- 所有曾獲派小一學位,或在本港各官立、資助、直資或私立小學就讀 的兒童,不得參加小一入學統籌辦法。
- 凡獲直資小學取錄的學生,在接受直資學校小一學位後,將不能透過 小一入學統籌辦法獲派小一學位。如他/她已透過小一入學統籌辦法 獲派學位,該學位亦會被取消。
- 為免浪費小一學位及使各私立小學對新學年小一學生人數能作更準確 的估計,已獲私立小學取錄而仍然繼續參加小一入學統籌辦法的申請 兒童名單,將會在二○二五年六月統一派位結果公布前送交有關私立 小學參考。
- 交回申請表前,請詳細閱讀「小一入學申請表填表須知」內有關交回 申請表應注意的事項,並帶備有關文件。
- 家長為子女選擇小學時,應該先了解子女的特質、性格、能力和興趣, 並考慮學校的辦學團體、歷史、位處地區、宗教等因素。
- 凡申報申請兒童為「首名出生子女」的家長,只須在「小一入學申請表」 中聲明,而毋須另行宣誓。
- 凡因申請小一入學而有需要宣誓的人士,須親往教育局學位分配組 辦理手續。